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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倫比亞歷史性裁決 同志獲准領養小孩

哥倫比亞憲法法院今(波哥大4日)天裁定,同性伴侶可以領養小孩,解除同澎湖縣民間汽車貸款網志撫養小孩的最後一道限制。

過去的裁決說,除非伴侶中有人是孩子親生父母,否則禁止同性伴侶領養。法新社報導,這項領養權的限制還是今年2月才剛規定。憲法法院今天在數小時辯論後以6比2表決通過,推翻先前的裁決,表示若不讓同性伴侶成為可能的養父母,等於「限制了兒童擁有家庭的權利」。這項歷史性裁決,為同性伴房貸苗栗通宵房貸車貸信貸台中大里車貸信貸侶合法領養孩子敞開大門。

憲法法院表示,只要同性伴侶符合所有法律規定,他們也能像異性戀伴侶一樣領養。首席法官柯利亞(Maria Victoria Calle Correa)在記者會上說:「一個人的性取向或性別,本身不是判斷領養人缺乏道德或身心合適性的指標。」

哥倫比亞社會偏向保守,同性權益運動人士得知判決結果後無不歡呼慶祝,但反對派誓言上訴。根據美聯社,哥倫比亞的羅馬天主教教會隨即譴責這項裁決,表示違反孩童權益,並違背民調中大多數哥倫比亞民眾的期望。路透社也報導,儘管哥倫比亞的同性伴侶能以類似民事婚姻合法結合,國會2013年否決了同性婚姻合法化案。

同志伴侶收養小孩目前在14個國家是合法的,同時於某些國家(例如美國)僅某些地區合法。在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曾於民國96年裁定駁回一名女同志子女收養聲請,法官認為成年同性戀者不能只為滿足自己對完整家庭的期待而收養子女。今年3月一對女同志伴侶透過人工生殖,育有一對兒女,卻只有其中一位於戶籍上被列為孩子的母親,今年8月時遞狀希望依循民法「繼親收養」規定,讓其伴侶收養兒子。但士林地院認為,夫妻依法必須一男一女,且台灣社會對於多元成家尚未有共識,若認可本件收養,將使孩子成為輿論焦點,不符小孩的最佳利益,予以駁回。

目前台灣現行對領養小孩的資格審核機制,依據民法第1076-1條,除需得其父母同意外,民法第1079條規定收養小孩還必須得到法院認可。此外,家事事件法第119條準用第106條和108條規定「法院為審酌子女之最佳利益,得徵詢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之意見、請其進行訪視或調查,並提出報告及建議。」

縱使台灣允許了同性伴侶收養小孩、組成家庭,法院也可能會以嚴厲標準來審核同性戀者的領養請求。台灣多元成家及權益促進尚奢侈稅任何問題免費諮詢有一段路要走。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0633487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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